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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海文 石明:重返“孟子第一義”的致思場域——《孟子·滕文公上·道性善章》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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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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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道性善”為“孟子第一義”,以“稱堯、舜”為“第二節功夫”,這是人們對《孟子·滕文公上·道性善章》的一般看法。作為考釋價值顯著的大章,《道性善章》既涉及文史考證問題,又涉及哲學詮釋問題,需要考證與詮釋雙管齊下。唯有在《孟子》單章研究的新范式下,《道性善章》那些鮮為人知的文史考證問題方能引起深切的關注,那些眾所周知的哲學詮釋問題方能得到更深的理解。全面地成就《道性善章》的單章研究,實質就是真切地重返“孟子第一義”的致思場域。

關鍵詞:《道性善章》  孟子第一義  第二節功夫 文史考證 哲學詮釋  《孟子》單章研究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新編孟子正義”(22&ZD036);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國學單列課題重大課題“《孟子》深度解讀及其思想研究”(20GZGX03)

 

朱熹有一封論述《孟子·滕文公上·道性善章》(以下簡稱《孟子》5·1 )的書信,倍受孟學史看重。這就是《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四《答梁文叔》:

近看孟子見人即道性善,稱堯、舜,此是第一義。若于此看得透,信得及,直下便是圣賢,更無一毫人欲之私做得病痛。若信不及,孟子又說個第二節功夫,又只引成覸、顏淵、公明儀三段說話,教人如此發憤,勇猛向前,日用之間,不得存留一毫人欲之私在這里,此外更無別法。

王陽明的《朱子晚年定論》抄錄了這封信,  后儒同樣給予高度評價。譬如,高攀龍的《就正錄·語》指出:“朱子謂:‘孟子道性善,是第一義。若信得及,直下便是圣賢。’學者信關最難過。此關不過,雖知可欲之善,亦若存若亡而已。”  孫奇逢的《四書近指》卷一六《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孟子性善章》指出:“孟子說個性善,直指本體。凡為惡者,皆是自欺自畫,原不是性里帶來。此圣賢可學而至也?!吨熳油砟甓ㄕ摗吩疲?lsquo;孟子道性善,此是第一義。若于此看得透,信得及,直下便是圣賢。’此論甚確。” 錢穆的《孟子要略》第5章《孟子之性善論》更是指出:

朱子此說,發明孟子性善之旨,最為簡盡。蓋孟子道性善,其實不外二義:啟迪吾人向上之自信,一也;鞭促吾人向上之努力,二也。故凡無向上之自信與向上之努力者,皆不足以與知孟子性善論之真意。若從別一端論之,則孟子性善論,為人類最高之平等義,亦人類最高之自由義也。人人同有此向善之性,此為平等義。人人能到達此善之標的,此為自由義。凡不主人類性善之論者,此皆不主人類有真平等與真自由者。

朱熹的《答梁文叔》發明孟子性善之旨,既是“此論甚確”,又是“最為簡盡”。這里要注意:所謂“孟子見人即道性善,稱堯、舜,此是第一義”,正如高攀龍、孫奇逢的引用,其實說的是“孟子道性善,此是第一義”,而不包含“稱堯、舜”。“道性善”是“孟子第一義”,目的在于“啟迪吾人向上之自信”,“人人同有此向善之性,此為平等義”;“稱堯、舜”是“第二節功夫”,目的在于“鞭促吾人向上之努力”,“人人能到達此善之標的,此為自由義”。回到《孟子》5·1,為什么如此重要的“第一義”卻只有寥寥數語的著墨?從《孟子》單章研究看,我們如何講清楚至關重要的“孟子第一義”?本文緊扣《孟子》5·1,選擇若干要點,文史考證與哲學詮釋雙管齊下,以期重返“孟子第一義”的致思場域。

 

一、“迂道”“便道”之爭

 

《孟子》5·1說道:“滕文公為世子,將之楚,過宋而見孟子。”對于這里說的“過宋”,孟學史有過“迂道”“便道”之爭。

我們看一組文獻。一是金履祥的《孟子集注考證》卷三《滕文公上》“過宋”條指出:“孟子致為臣于齊,歸鄒,而即如宋,與宋勾踐、戴不勝等答問,則滕世子過宋而見孟子,當在此時。自滕而西南過宋,三百五十余里。”二是馮夢龍的《四書指月·上孟三·滕文公·滕文公章·滕文公節》指出:“‘過宋’,是便道。來‘見孟子’,便見他‘性善’處。以世子而有見賢之誠,便是滕國他年可善的機括。”三是顧夢麟的《四書說約》卷一六《孟子三·滕文公章句上》指出:“趙注:‘文公為世子,使于楚而過宋。孟子時在宋,與相見也。’則當在‘過宋’讀住,‘而見孟子’另讀。故下文云:‘世子自楚反,復見孟子。’不必如常解,作迂道來見。”四是閻若璩的《四書釋地續》“之楚過宋”條指出:“余向主孟子游宋當在慎靚王三年癸卯后,宋稱王故也。是時,楚地久廣至泗上。泗上十二諸侯者,宋、魯、滕、薛、邾、莒在淮泗之上國。滕南與楚鄰,茍有事于楚,一舉足則已入其境,何必迂而西南行三百五十余里過宋都乎?過宋都者,以孟子在焉。往也如是,反也如是,不憚假道于宋之勞,其賢可知。顧麟士謂非世子迂道來見,此不通地理之說也。”五是周柄中的《四書典故辨正》卷一四《孟子》“過宋”條指出:“金仁山曰:‘自滕而西南過宋,三百五十余里。’閻潛邱曰:‘是時,楚地久廣至泗上。滕南與楚鄰,茍有事于楚,一舉足即已入其境。必迂而過宋都者,以孟子在焉。顧麟士謂非世子迂道來見,此不通地理之說。’愚按:是時,楚都于都,(頃襄王二十一年,始徙都陳。)在今湖北襄陽府宜城縣西南九十里。宋都商邱,在今河南歸德府商邱縣。滕在今山東兗州府滕縣西南十四里。自滕之楚,而取道商邱,路稍回遠。麟士謂非迂道,固謬。閻謂一舉足即入其境,亦未明悉。”

滕國南與楚鄰,原本舉足即可入境,而滕文公(其時還是世子/王儲,為行文方便,以下統稱滕文公)特意取道宋都,計有三百五十余里,只為求見孟子,這是“迂道”之說;以“過宋”為一句,以“而見孟子”為一句,途經宋都原是計劃之中的事,“而”字帶出滕文公碰巧于此邂逅孟子,這是“便道”之說。細究這兩種說法,其差異并不在于是否通曉地理,而在事先有無求見孟子之心。盡管“迂道”之說比“便道”之說更有尊孟的意味,但從《孟子》5·1下文“世子疑吾言乎”,以及宋都由睢陽遷至彭城之說來看,滕文公未必是有心而迂道求見孟子,更可能是無心而順道求見。

《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第三·韓二》指出:“伐鄭,取陽城。伐宋,到彭城,執宋君。”《史記》卷四五《韓世家第十五》指出:“文侯二年,伐鄭,取陽城;伐宋,到彭城,執宋君。”《漢書》卷二五上《郊祀志第五上》指出:“后百一十歲,周赧王卒,九鼎入于秦?;蛟唬褐茱@王之四十二年,宋大丘社亡,而鼎淪沒于泗水彭城下。”司馬遷、班固的這些說法,催生了近世的宋都由睢陽遷至彭城之說。

譬如,錢穆的《先秦諸子系年》九九附《戰國時宋都彭城證》指出:“又觀于《六國表》韓文侯‘伐宋,到彭城,執其君’,與夫‘鼎淪泗水彭城下’之說,則宋都彭城,不都睢陽,斷可定矣。”楊寬的《戰國史》第7章《七強并立的形勢和戰爭規模的擴大》指出:“宋國有今河南省東南部和今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之間一部分地。國都原在睢陽(今河南省商丘市西南),在戰國初期宋昭公、宋悼公時可能遷都彭城(今江蘇省徐州市)。”盡管“可能”遠遠不比“斷可定矣”,但楊寬進一步指出:

宋國在宋昭公、宋悼公時可能遷都到彭城,主要證據有二:一、《史記·韓世家》載:“文侯二年……伐宋,到彭城,執宋君。”韓文侯二年當公元前三八五年,這時宋君在彭城,所以韓軍“到彭城,執宋君”。據《史記·六國年表》,韓文侯二年當宋休公十一年,而《宋世家》未見有宋休公被俘事,宋休公在位二十三年去世。但是宋休公以前的宋悼公,《史記》說在位八年去世,而《宋世家索隱》說“按《紀年》為十八年”。如果宋悼公在位年數應依《竹書紀年》作十八年,那末被韓文侯捉去的宋君就是宋悼公。宋悼公在位首尾有十九年,他在韓文侯二年被韓捉去殺死,因而他的謚法為“悼”。宋休公即位時因悼公被韓捉去殺死,沒有逾年改元,就把宋悼公十九年改為元年,于是記載上宋悼公只十八年了。二、公元前三九○年齊曾攻取魏的襄陵(《史記·魏世家》《六國年表》)。此后齊、魏兩國一再在襄陵交戰。襄陵在今河南睢縣,正當商丘西。公元前三六五年魏伐宋取得儀臺,儀臺又在今商丘東南。如果這時宋都還在今商丘,將處于魏的三面包圍之中。錢穆《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對此有考證。

宋都由睢陽遷至彭城之說,也與《孟子》5·1所說的“過宋”有關。楊伯峻的《孟子譯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指出:“是時宋已由舊都商邱遷都彭城(今徐州市),而滕在徐州之北一百九十里之地,滕文公適楚,必定南行而經宋,來回都如此。閻若璩《四書釋地》以為滕文公過宋是故意為見孟子而繞道,蓋不知宋已遷都之事也。”假定宋都已由睢陽(今商丘)遷至彭城(今徐州),那么,滕文公“過宋而見孟子”,自然不是故意繞道;即便有心求見,也是順道而為。以彭城為宋都,證據未必充足,但合乎戰國情勢,可以備此一說。

 

二、“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詮釋

 

緊接“滕文公為世子,將之楚,過宋而見孟子”之后,《孟子》5·1說道:“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這番話被朱熹視作“孟子第一義”,自然特別重要。下面擇取古往今來的一些詮釋:

孟子與世子言人生皆有善性,但當充而用之耳;又言堯、舜之治天下,不失仁義之道,欲勸勉世子也。(《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錄趙岐注)

道,言也。性者,人所稟于天以生之理也,渾然至善,未嘗有惡。人與堯、舜初無少異,但眾人汩于私欲而失之;堯、舜則無私欲之蔽,而能充其性爾。故孟子與世子言,每道性善,而必稱堯、舜以實之。欲其知仁義不假外求,圣人可學而至,而不懈于用力也。門人不能悉記其辭,而撮其大旨如此。(《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性善者,以理言之;稱堯、舜者,質其事以實之。所以互相發也。其言蓋曰:知性善,則有以知堯、舜之必可為矣;知堯、舜之可為,則其于性善也,信之益篤,而守之益固矣。(《四書或問·孟子或問》卷五)

性善之論,蓋本于此。以文義考之,實門人記錄,以為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也。孟子所以道性善者,蓋性難言也。其淵源純粹,可得而名言者,善而已。所謂善者,蓋以其仁義禮知之所存,由是而發,無人欲之私亂之,則無非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矣。人之有不善,皆其血氣之所為,非性故也。以其皆有是性,故皆可以為堯、舜。堯、舜者,能盡其性而已。(《孟子說》卷三《滕文公上》)

性善無形影。然凡圣人之所為,皆自性分中出,則堯、舜即性善之形象也。性既人所同有,則堯、舜人皆可為。(《孟子集注考證》卷三《滕文公上》“稱堯、舜以實之”條)

“道性善”與“稱堯、舜”二句,互相發者也。蓋知人性之本善,則知堯、舜之可為;知堯、舜之可為,則性之本善益可見。(《四書蒙引》卷一一《孟子·滕文公章句上》“言必稱堯、舜”條)

“道性善”,是說本體;“稱堯、舜”,是說工夫。性個個是善,何嘗負人?人不能個個做堯、舜,卻負了性。此孟子所以深責成于人也。(《顧憲成全集》卷四五《四書講義·孟子道性善節》)

“道”字,該得千言萬語。但約其旨,不外于性善耳。堯、舜是性之之圣,隨其運量,不假安排。以之證性善,尤為易明,故必稱之。全是人皆可為堯、舜之意。(□性善的□意,全是要他法堯、舜,須在事業上論,方與善國相照。)(《四書指月·上孟三·滕文公·滕文公章·孟子道節》)

此節是孟子一生大本領。兩句道理只一,而為說各有指,皆立極之言。性善者,理之極;堯、舜者,人之極也。知理之極,則不為外說所淆;知人之極,則足以有為而無暴棄之患。兩句原并看。(《四書講義》卷三四《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

道,言也。性者,人受中,天地之至理。善,純粹之意。堯、舜亦只全其所性,而以之善世耳。故孟子為世子言性善而舉堯、舜以實之,門人約記其旨如此。(《孟子恒解》卷三《滕文公上》)

“言必稱堯、舜”者,朱注謂“每道性善,必稱堯、舜以實之”,蓋孟子常言人皆可以為堯、舜,圣、愚固無二性也。(《孟子大義》卷五《滕文公上·第一章》)

在詮釋者看來,孟子與滕文公交談的內容必定十分廣泛,可惜門人不能悉記其辭,只是撮其大旨,留下“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一語。此語既各有側重,又相互發明。從各有側重看,性善是理之極,堯、舜是人之極;“道性善”是說本體,“稱堯、舜”是說功夫。從相互發明看,道性善而又必稱堯、舜以實之,這是因為知道了人性本善,就會知道堯、舜是人皆可為的;知道了堯、舜是人皆可為的,人性本善也就日益清晰可見。所以,“此節是孟子一生大本領”。

孟學史對此“孟子第一義”的評價極高。王應麟的《困學紀聞》卷八《孟子》指出:“孟子道性善,稱堯、舜,莫大于人倫。此正人心之本原也。”辛全的《四書說》卷五《孟子說上·滕文公上篇》指出:“言性善而復稱堯、舜,方見性善之有真準則。此萬古學問、治功之定案也。翻之者,其為異端曲說無疑。”呂留良的《四書講義》卷三四《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兩句是孟子無假借,無妝飾,平生樸實頭本色學問。”又說:“孟子平生本領盡在此二句,所謂‘舍正心誠意,更無可對揚者’也。”李光地的《四書解義·讀孟子札記一·滕文公篇·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人之性善而皆可為堯、舜,此是孟子學問本領,所傳受于孔子者。”焦循的《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指出:“孟子生平之學,在道性善,稱堯、舜,故于此標之。”康有為的《孟子微》卷一《總論》指出:“孟子一生學術,皆在‘道性善’‘稱堯、舜’二語,為《孟子》總括,即為七篇總提。”總之,“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旨在救人心、正人倫,堪稱孟子平生本領、《孟子》七篇總提,萬古學問與治功的定案。

 

三、“夫道一而已矣”詮釋

 

《孟子》5·1說道:“世子自楚反,復見孟子。”滕文公從楚國返回宋國,再次便道求見孟子。此時,孟子說道:“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其中的“夫道一而已矣”,也是《孟子》5·1的點睛之筆。

蔡清的《四書蒙引》卷一一《孟子·滕文公章句上》“世子自楚反,復見孟子”條指出:“當戰國之時而言性善,人固已不能信矣!況又言堯、舜可學而至,其誰不駭且惑哉?惟滕世子資質最善者,故能領受孟子之言。然終不能無疑,故自楚反,復至宋,而見孟子,蓋恐別有卑近易行之說,以其前言之難充也。孟子即迎而謂之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固不可抗之使高,亦不可貶之使卑,吾安能復有異說哉?當味個‘一’字,不容二說也。”《顧憲成全集》卷四四《語孟說略下·性善章》指出:“‘夫道一而已矣’,此是萬世理學宗旨。”高攀龍的《四書講義·孟子道性善章(庚戌春,荊溪明道書院)》指出:“要識性善,只看‘夫道一而已矣’,便是注腳。”鹿善繼的《四書說約·上孟卷之三·滕文公為章》指出:“‘道一而已矣’,寸鐵殺人的本領。”唐文治的《孟子大義》卷五《滕文公上·第一章》指出:“蓋文公之楚之時,已為許行之徒所咻,而其時性惡之說方在萌芽,文公不免惑于其說,故復見孟子。孟子直告之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所以破其惑也。‘道一’云者,蓋‘并耕’等說,乃雜家之學。儒者信道,宜定一尊,古今只有此道,不可為雜家之說所淆也。”《孟子文法讀本》卷三《滕文公》錄吳闿生眉批:“通體用筆簡當肅括,主意止‘夫道一而已矣’一句,余則雜引古語以證明之。”這些說法表明:“道一”極言古今只有儒家之道,不容二說;“主意止此一句”,亦即“寸鐵殺人的本領”,“萬世理學宗旨”。

《孟子》僅有5·1一次提到“道一”。在詮釋者看來,“道”字要泛說,“一”字可實說。蔡清的《四書蒙引》卷一一《孟子·滕文公章句上》“世子自楚反,復見孟子”條指出:“言道既一,吾不容有二說也,前言已盡矣。道,理也。此‘道’字泛說,尤活?;蛞缘莱鲇谛裕砸还实酪?。言者雖知有道性之別,然解此義則泥矣。不知此‘道’字,正指性也。道者,性命道德之總名,何者不是道?此處不必拘于《中庸》性道之分。”馮夢龍的《四書指月·上孟三·滕文公·滕文公章·世子自楚節》指出:“世子疑吾性雖善,未必便如堯、舜。孟子說‘道一’,是把吾人之性與圣人之性比較,而見其無二致,不是空說個‘一’。‘道’是總統字,在此處分明指‘性’,卻不可換做‘性’字,亦莫說‘性一’故‘道一’,直須于‘道’上摹神。”劉沅的《孟子恒解》卷三《滕文公上》指出:“天理只是一‘善’字,人人所有,人人所共由。故曰‘道一’字,即是‘善’字。下文言‘可以為善國’,與‘道性善’相應,故‘一’字本無難解。而解者朦朧其詞,令千古迷離,甚且以言善為諱,可謂謬妄矣。”

分明指“性”卻不可換作“性”字,也不能說是“道出于性,性一故道一”,這是“道”字要泛說;天理只是一“善”字,“道一”即是“善”,“一”字也就不再難解,這是“一”字可實說。如此詮釋“道”“一”,既細化了“夫道一而已矣”的意涵,又夯實了“孟子第一義”的旨趣。

 

四、成覸、顏淵、公明儀三子之言考釋

 

“孟子道性善”屬于“孟子第一義”,“夫道一而已矣”亦然。“言必稱堯、舜”是“第二節功夫”,它如何體現呢?孟子繼續說道:“成覸謂齊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公明儀曰:‘“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對此,我們先分別做兩個考證,再進行總體詮釋。

第一個考證是:“有為者亦若是”究竟是顏淵之言,還是孟子之言?先看視作孟子之言?!睹献诱x》卷一○《滕文公上·一章》錄趙岐注云:“言欲有所為,當若顏淵庶幾、成覸不畏,乃能有所成耳,又以是勉世子也。”焦循的《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指出:“趙氏以‘舜,何人也?予,何人也’二句,為顏淵之言;‘有為者亦若是’乃總上成覸、顏淵兩言,為孟子勉世子之言;經文‘是’字,指顏淵庶幾、成覸不畏?!尔}鐵論·執務章》引顏淵曰‘舜,獨何人也?回,何人也’,亦不連下句。近通解以‘有為者亦若是’為顏淵之言,謂有為者亦如舜。”再看視作顏淵之言。朱熹的《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指出:“孟子既告世子以道無二致,而復引此三言以明之,欲世子篤信力行,以師圣賢,不當復求他說也。”姚永概的《孟子講義》卷五《滕文公章句上》指出:“此處連引成覸、顏淵、公明儀三人之語,不應獨于顏淵下,忽插入孟子一句。朱子以為皆淵之言,是也。”綜上所述,趙岐有意分拆,所以視作孟子之言;朱熹連貫解讀,所以視作顏淵之言。兩相比較,朱熹勝過趙岐。

第二個考證是:朱熹為什么將“文王,我師也”讀為周公之言?朱熹的《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指出:“‘文王,我師也’,蓋周公之言。公明儀亦以文王為必可師,故誦周公之言,而嘆其不我欺也。”《朱子語類》卷五七《孟子七·離婁下·禹惡旨酒章》指出:“如‘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此直是周公曾如此語,公明儀但舉之耳。”金履祥的《孟子集注考證》卷三《滕文公上》“公明儀曰”條指出:“初,注二句皆公明儀之言。李閑祖問,以為上句周公之言,公明儀舉之,而曰:‘周公,豈欺我哉?’朱子因之,遂改《集注》。周公于文王為親父子,親承文王而學之。文王雖大圣,而事事皆可學而為之,不必別師古圣,則此言容或有之。若如初說,則‘文王圣人事事我皆可學,周公圣人言之我皆可信,信受奉行,非欺我也’,亦通。”劉沅的《孟子恒解》卷三《滕文公上》指出:“‘文王,我師也’,周公之言。公明儀信公之言,以文王為可師。”綜上所述,朱熹修訂《孟子集注》,采納李閑祖的意見,將“文王,我師也”改為周公之言,意思顯得更加周延。筆者認可朱熹此說,并將“公明儀曰”一段點讀為:“公明儀曰:‘“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

《孟子》5·1征引成覸、顏淵、公明儀說的三段話,同樣大有深意,值得從總體上做一番詮釋。這里看古人的一些說法。一是《朱子語類》卷五五《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問:‘三子之事,成覸則若參較彼己,顏子則知圣人學之必可至,公明儀則篤信好學者也。三者雖有淺深,要之皆是尚志。’曰:‘也略有個淺深。恁地看文字,且須看他大意。’又曰:‘大抵看文字,不恁地子細分別出來,又卻鶻突;到恁地細碎分別得出來,不曾看得大節目處,又只是在落草處尋。’道夫曰:‘這般緊要節目,其初在“道性善”,其中在“夫道一而已矣”,其終在“若藥不瞑眩,厥疾弗瘳”。’曰:‘然。’” 二是呂柟的《四書因問》卷五《孟子·滕文公》指出:“增問:‘孟子之論性善,既稱堯、舜,何以又言“道一”而述三言也?’曰:‘前證以二圣之行,后證以三賢之言也。’‘引一言足矣,何至于三言?’曰:‘成覸,時人也,其言猶可疑。顏淵,大賢也,其言不可疑。周公,大圣也,其言益不可疑也。’‘既言性又言道者何?’曰:‘性隱而道顯,道即性也,曉人當如是耳。’” 三是鹿善繼的《四書說約·上孟卷之三·滕文公為章》指出:“信得此言,則成覸、顏淵、公明儀三段話,都是做人的榜樣。再不怕圣賢,只要下狠手做。” 四是辛全的《四書說》卷五《孟子說上·滕文公上篇》指出:“‘成覸’一章,學人宜大書一紙,揭座側,日夕觀誦,自然志氣勃然,不讓古人。” 五是孫奇逢的《四書近指》卷一六《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孟子性善章》指出:“成覸三人之言,皆窺性原。故引以證‘道一’,正教世子著實下手做功夫也。為善國,正在性上。為性命、事功,一而已矣。” 六是黃宗羲的《孟子師說》卷三《“道性善”章》指出:“孟子引三人之言以堅其志,其后世子將孟子所言大段設施。戰國時有此人物,真不可得。” 七是呂留良的《四書講義》卷三四《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一邊打破疑團,一邊便鞭策篤信力行,以見人皆可為處。只引證三段,不下一指點語,而指點已在言外。”

在詮釋者看來,三子之言不能等量齊觀。理由在于:成覸是時人,他說的話尤其可疑;顏淵是大賢,他說的話絕不可疑;周公是大圣,他說的話更不可疑。因為“世子疑吾言乎”已有“信不及”之嫌,所以孟子決意打破滕文公的疑團;因為“道性善,稱堯、舜”純然“信得及”之謂,所以孟子鞭策滕文公下狠手做。孟子為什么只是征引三子之言,自己卻不著一字呢?征引就是自道。它們全是孟子教給滕文公的功夫綱領和做人榜樣,說到底就是期待滕文公立志做一個大寫的人。后人“大書一紙,揭座側,日夕觀誦”,自然也會志氣勃然,不讓古人。

 

五、“今滕”一段考證

 

滕文公此時身為世子,對于小國崛起必定念茲在茲。孟子于是說道:“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也,猶可以為善國。”《孟子》僅有5·1一言“絕長補短”,周秦時期類似的表述有“絕長繼短”“斷長續短”“絕長續短”。如《墨子·非命上第三十五》指出:“古者湯封于亳,絕長繼短,方地百里。”又說:“昔者文王封于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 《戰國策》卷三《秦一》“張儀說秦王”條指出:“今秦地形斷長續短,方數千里,名師數百萬。”又說:“今秦地斷長續短,方數千里,名師數百萬。” 《戰國策》卷一七《楚四》“莊辛謂楚襄王曰”條指出:“今楚國雖小,絕長續短,猶以數千里,豈特百里哉?” 《史記》卷四○《楚世家第十》指出:“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

 

針對以上說法,翟灝的《四書考異》下編《條考二十七·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絕長補短(三句)”條指出:“絕長補短,乃當時通言,故諸家俱言之。”劉沅的《孟子恒解》卷三《滕文公上》指出:“絕長補短,張氏椿曰:‘古開方之法,不必實方,皆由絕長補短而成。’《墨子·非命篇》:‘湯封于亳,絕長繼短,方地百里。’‘文王封于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戰國策》:‘韓非說秦王曰:“秦地形斷長續短,方數千里。”’‘荘辛對楚王:“今楚雖小, 絕長續短,猶數千里。”’《楚世家》:‘周赧王使謂秦曰:“今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則四字當時恒言耳。” 盡管“絕長補短”屬于當時通言,孟子也是信手拈來,但其目的在于敦促滕文公立下大志,這是不言自明的。

有人甚至將《孟子》5·1“今滕”一段視作滕文公問辭。譬如,《周禮注疏》卷五《天官冢宰下·醫師》錄賈公彥疏云:“又引《孟子》者,案《孟子》:‘滕文公為世子,將之楚,過宋見孟子,而謂之云:“今滕國,絕長補短,將五十里,可以為善國乎?”《書》曰:“藥不瞑眩,厥疾不瘳。”’” 對此,翟灝的《四書考異》下編《條考二十七·孟子·滕文公上》“今滕,絕長補短(三句)”條指出:“《周禮·醫師》疏引《孟子》:‘滕文公為世子,將之楚,過宋見孟子,而謂之云:“今滕,絕長補短,將五十里,可以為善國乎?”’以此為文公問辭。” 焦循的《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指出:“趙氏不以為問辭。賈氏未知何本,當有誤也。” 《孟子》原作“猶可以為善國”,自然是孟子答語;賈公彥寫作“可以為善國乎”,誤變為文公問辭。賈說有誤,這是事實;它是《孟子》單章研究不可忽略的有機組成部分,這同樣是事實。

 

六、“《書》曰”一段考釋

 

《孟子》5·1最后說道:“《書》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尚書·商書·說命上第十二》指出:“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 《孟子》作“不”,《尚書》作“弗”,這是兩者的不同。“《書》曰”一段,涉及《尚書》學問題,且看下面的說法:

《孟子》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周禮注疏》卷五《天官冢宰下·醫師》錄鄭玄注)

《書》,逸篇也。(《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錄趙岐注)

此是《古文尚書·說命》之篇,高宗語傅說之言也。不引《說命》而引《孟子》者,鄭不見《古文尚書》故也。(《周禮注疏》卷五《天官冢宰下·醫師》錄賈公彥疏)

《書》,《商書·說命篇》。(《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

《商書·說命篇》“不”作“弗”。趙岐《孟子注》云:“《書》,逸篇也。”《說命》注云:“今文無,古文有。”岐,后漢人,尚未見《古文尚書》邪!《周禮·醫師·聚毒藥》鄭玄注引《孟子》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賈公彥云:“不引《說命》而引《孟子》者,鄭不見《古文尚書》故也。”(《孟子雜記》卷二《稽書》)

賈逵、唐固皆以武丁所作書為《說命》。韋昭曰:“非也,其時未得傅說。”聲案:“以余正四方”云云,不類《尚書》之文,蓋是子張說武丁求傅說之意,未可遽采入此。“若金”以下,則皆命說之詞。又,《孟子·滕文公篇》引“若藥不瞑眩”,明稱“《書》曰”,自是《說命》之文矣,故斷章取此。(《尚書集注音疏》卷四《商書三十四·說命上弟五十四》)

《說命》三篇,今文、古文皆無。此云“逸篇”,未知所屬也。(《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

《五經》當中,《尚書》的傳承最復雜,爭議最激烈。在清代辨偽學者看來,漢初伏生傳《今文尚書》,西漢孔安國得《古文尚書》,東晉梅賾獻《古文尚書》;《說命》三篇既不是伏生所傳的,也不是孔安國所得的,而是梅賾所獻的,并且是偽書?!睹献印?·1“《書》曰”一段,趙岐以為出自《尚書》逸篇,這是因為他所見伏生的本子中沒有此篇;朱熹以為出自《尚書·商書·說命上》,這是因為他所見梅賾的本子中有了此篇;焦循以為“今文、古文皆無”,這是因為他不相信梅賾的本子是真本,而伏生、孔安國的本子中都沒有此篇。無論何種考證,“《書》曰”一段必是孟子引自《尚書》,這是確鑿無疑的。

既然“《書》曰”一段必是孟子引自《尚書》,那它就有自身的內涵與獨有的價值。且看下面的詮釋:

孟子所謂瞑眩之藥者,欲使之舍其舊習,遠法堯、舜也。人唯自棄,以堯、舜為不可及,是以安其故常,終身不克進。猶不知己之性即堯、舜之性,而其不能如堯、舜者,非不能也,不為耳。故顏子以謂“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此誠萬世之準則也。(《孟子說》卷三《滕文公上》)

引《書》意尤緊切。人性固皆可為圣賢,學者固當以圣賢自勉,然非可以安坐而進也,亦須有刻苦之實功,去切身之實病,方可與造圣賢之道爾。(《孟子集注考證》卷三《滕文公上》“《書》曰”條)

此言其當奮志以有為,勵精而求治,不可少有茍且因循之心也。一或茍且因循,則國事日非,而終無以自存矣,可不懼哉?孟子此言,蓋深警之也,愛之至也,厚之道也,辭兼勸戒。(《四書蒙引》卷一一《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書》曰:‘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條)

引《書》最重,正是教他狠下手做工夫。觀下章欲行喪禮,便有父兄百官來沮他;欲行井田,便有許行來壞他。非勇往不顧,安能行得?孟子引“若藥……”二句,早已慮到了。故一則曰“是在世子”,再則曰“子力行之”,皆是此章末二句之意。(《四書指月·上孟三·滕文公·滕文公章·今滕節》)

“若藥不瞑眩”,分明把父兄、百官、許行、陳相等事先參破了也。“瞑眩”,猶言作梗,天下事大率多如此。(《四書遇·孟子·滕文公上·性善章》)

自修與為國皆當革,故鼎新如疾之瘳,必由良藥瞑眩而得。(《孟子恒解》卷三《滕文公上》)

父兄百官之疑,陳相、許行之沮,皆瞑眩之類也。神氣貫注后文,全篇可作一章讀矣。(《孟子文法讀本》卷三《滕文公》錄吳闿生眉批)

瞑眩,意思是憒亂、作梗、煩悶;瘳,意即痊愈。所謂“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正如《孔子家語·六本第十五》指出:“良藥苦于口而利于病,忠言逆于耳而利于行。” 如果不考慮今古文之爭,今本《尚書》僅有這個“藥”字,《孟子》也僅有這個“藥”字,難道它只是巧合,而不是必然?孟子征引《尚書》唯一的這個“藥”字,其用意是緊迫的,其立意是峻絕的。孟子不僅旨在告誡滕文公行仁政,教他狠下手做功夫,而且旨在勉勵人人為堯、舜,為拒斥異端埋下伏筆,緊迫、峻絕之意溢于言表。說到底,《孟子》5·1引《尚書》最重,以致《滕文公》全篇可以當作一章來讀。

七、“孟子第一義”的地位與源流

“性善”作為一個詞語,在《孟子》里僅出現過三次(5·1,一次;11·6,兩次);但“性善”作為一個理念,既能總提《孟子》5·1全章,又能囊括《孟子》全書。這就是“孟子第一義”在孟子思想體系中的地位。

對此,程頤、朱熹做過精辟的定位。《河南程氏遺書》卷一八《伊川先生語四·劉元承手編》指出:“孟子言人性善,是也。雖荀、楊,亦不知性。孟子所以獨出諸儒者,以能明性也。” 《河南程氏文集》卷九《伊川先生文五·答楊時論西銘書》指出:“《西銘》之為書,推理以存義,擴前圣所未發,與孟子性善、養氣之論同功(二者亦前圣所未發),豈墨氏之比哉?” 朱熹的《孟子集注》卷五《滕文公章句上》指出:“孟子之言性善,始見于此,而詳具于《告子》之篇。然默識而旁通之,則七篇之中,無非此理。其所以擴前圣之未發,而有功于圣人之門,程子之言信矣。” 《朱子語類》卷五五《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孟子》七篇論性處,只此一處,已說得盡。須是日日認一過,只是要熟。” 在程、朱看來,一方面,始于《孟子》5·1,孟子創造性地亮出“性善”的旗幟;但《孟子》七篇當中,沒有一處不是在詮釋“性善”的道理。另一方面,孟子所以獨出諸儒,原因就是發明了“性善”論。因為它“擴前圣之未發”,所以“有功于圣人之門”。

有關“孟子第一義”的地位問題,我們再看一組詮釋。胡炳文的《孟子通五·朱子集注·滕文公章句上》指出:“圣賢之所以為圣賢者,無不自性善中推出。《孟子》七篇所以教人為圣為賢者,無不自性善中說來。” 高攀龍的《就正錄·語》指出:“《孟子》七篇,句句是格物,而性善又是格物第一義。知到性善,方是物格。” 劉宗周的《孔孟合璧·孟子大旨》指出:“此孟子第一傳宗語。道一者,仁也,性之所以善也。” 辛全的《四書說》卷五《孟子說上·滕文公上篇》指出:“孟子‘性善’二字,千古鐵案,有功圣道不小。” 孫奇逢的《四書近指》卷一六《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孟子性善章》指出:“孟子有功圣門,大段在道性善,所謂擴前圣之未發也。” 張岱的《四書遇·孟子·滕文公上·性善章》指出:“一部《孟子》,無一句不是道性善,卻于滕世子一句提宗,如震霆破睡,摘衣珠以貸貧,喚醒千古生人面目。” 王夫之的《四書訓義》卷二九《孟子五·滕文公章句上·滕文公為世子章》指出:“孟子之學,以性善為宗。” 錢基博的《古籍舉要》卷三《孟子》指出:“孟子道性善,尤重擴充。性善者,人之所以異于禽獸也。擴充者,人皆可以為堯、舜也。由性善而擴充之為堯、舜,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七篇之大旨如是,而根本在性善。” 以上說的“孟子第一傳宗語”,“《孟子》無一句不是道性善”,“七篇根本在性善”,“孟子之學以性善為宗”,大體不出程頤、朱熹之彟矩,“孟子第一義”得以繼往開來、薪火相傳。

《周易·系辭上》指出:“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說性善“擴前圣之未發”,這是基于大處的定位;說“孟子第一義”與《易傳》有關,這是基于源頭的追溯。從《孟子》5·1單章研究看,“性善”“繼善”之辨值得回顧并省思。

二程、朱熹就討論過這一話題?!逗幽铣淌线z書》卷一《二先生語一·端伯傳師說》指出:“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 《朱子語類》卷二八《論語十·公冶長上·子貢曰夫子之文章章》指出:“問:‘孔子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而孟子教人乃開口便說性善,是如何?’曰:‘孟子亦只是大概說性善。至于性之所以善處,也少得說。須是如說“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處,方是說性與天道爾。’” 《朱子語類》卷七四《易十·上系上·右第五章》指出:“一陰一陽是總名。‘繼之者善’,是二氣五行事;‘成之者性’,是氣化已后事。”又說:“《易大傳》言‘繼善’,是指未生之前;孟子言‘性善’,是指已生之后。雖曰已生,然其本體初不相離也。” 孟子說的“性善”只是《易傳》說的“繼善”,這是二程的觀點;“繼善”是指未生之前,“性善”是指已生之后,這是朱熹的觀點。二說雖有不同,但都旨在從源頭上推進“孟子第一義”的詮釋。

一般認為《易傳》是孔子的作品,所以“性善”“繼善”之辨的實質是孔孟人性論之辨。陳淳較為認可朱熹的觀點,還認為孔孟論性一本而來、殊無二致。其《北溪字義》卷上《性》指出:

孟子道性善,從何而來?夫子系《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所以一陰一陽之理者為道,此是統說個太極之本體。繼之者為善,乃是就其間說:造化流行,生育賦予,更無別物,只是個善而已。此是太極之動而陽時。所謂善者,以實理言,即道之方行者也。道到成此者為性,是說人物受得此善底道理去各成個性耳,是太極之靜而陰時。此“性”字與“善”字相對,是即所謂善而理之已定者也。“繼”“成”字與“陰”“陽”字相應,是指氣而言;“善”“性”字與“道”字相應,是指理而言。此夫子所謂善,是就人物未生之前,造化原頭處說,“善”乃重字,為實物。若孟子所謂性善,則是就“成之者性”處說,是人生以后事,“善”乃輕字,言此性之純粹至善耳。其實由造化原頭處有是“繼之者善”,然后“成之者性”時方能如是之善。則孟子之所謂善,實淵源于夫子所謂善者而來,而非有二本也?!兑住啡?、周子《通書》及程子說已明備矣。至明道又謂孟子所謂性善者,只是說“繼之者善也”。此又是借《易》語移就人分上說,是指四端之發見處言之,而非《易》之本旨也。

有關“孟子第一義”的溯源問題,我們再看一組詮釋。薛瑄的《讀書續錄》卷一指出:“《易》言‘繼之者善也’,此‘善’字實指理言也;孟子言‘性善’,此‘善’字虛言性有善而無惡也。然孟子言‘性善’,實自‘繼之者善’來;因‘繼之者善’,故性有善而無惡也。” 呂柟的《四書因問》卷五《孟子·續因問(鷲峰東所語)·滕文公》指出:“孔子系《易》言:‘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是性則善便在前。孟子道性善便在后,卻源流于孔子。世儒謂孟子‘性善’專是言理,孔子‘性相近’是兼言氣質,卻不知理無了氣,再那里有理?有理便有氣,何須言兼?都失卻孔、孟論性之旨了。” 黃宗羲的《孟子師說》卷三《“道性善”章》指出:“朱子云:‘《易》言“繼善”,是指未生之前;孟子言“性善”,是指已生之后。’此語極說得分明。” 王夫之的《周易外傳》卷五《系辭上傳第五章·二》指出:“故成之者人也,繼之者天人之際也,天則道而已矣。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道生善,善生性。”

大體而言,《易傳》以“道·善·性”為語法,《孟子》以“道·性·善”為語法,所以“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繼善”是指未生之前,“性善”是指已生之后,這是《易傳》與《孟子》的差異;“性善”淵源于“繼善”,本體初不相離而非有二本,這是《易傳》與《孟子》的關聯。“性善”“繼善”之辨,經由《易傳》彰顯并敞開了孟學本體論,有助于我們進一步理解“孟子第一義”的溯源問題。

從《孟子》5·1單章研究看“孟子第一義”,如果說“性善”“繼善”之辨涉及溯源問題;那么,“性善”“性惡”之辨涉及流變問題。與溯源問題相比,人們更關注流變問題,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這里看四位學者的詮釋:

性善反面,只對性惡一宗。蓋凡為異端,只要掀翻“善”字,故性惡之說,是其正宗。善惡混,無善惡,知其說之駭世,而不足以統攝,故又遁此二宗,則惑亂益巧矣。善惡混者,故降善與惡同等,援善入惡,所謂“落水拖”也;無善惡者,故撦惡與善同滅,所謂“予及汝偕亡”也。總是極憎這“善”字,必欲打掉了乃得??锤孀酉缺咀麒搅f,后遁而為湍水,又遁為生之謂性,其話頭有轉換,宗旨只一而已。后來謂無善無惡心之體,便是這狐精狡獪,別無他法。(《四書講義》卷三四《孟子五·滕文公上·滕文公為世子章》)

夫孟子言性善,欲人之盡性而樂于善;荀子言性惡,欲人之化性而勉于善。言性雖殊,其教人以善則一也……后之言性者,分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而二之,而戒學者以變化氣質為先,蓋已兼取孟、荀二義,而所云變化氣質者,實暗用荀子化性之說,是又不可不知也。(《潛研堂文集》卷二七《跋荀子》)

太史公以孟子、荀子合傳,乃孟子道性善,荀子則言性惡;孟子稱堯、舜,荀子則法后王。其言云:“今人之性,生而離其樸,離其資,必失而喪之。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樸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此駁孟子道性善也。又云:“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此譏孟子稱堯、舜也。為荀氏之學者,調和而文飾之云:“孟子言性善,欲人之盡性而樂于善;荀言性惡,欲人之化性而勉于善。偽,即為也,乃‘作為’之‘為’,非‘詐偽’之‘偽’。孟、荀生于衰周之季,閔戰國之暴,欲以王道救之。孟子言先王,荀言后王,皆謂周王,與孔子從周之義不異也。”按:孟子之學,述孔子者也;孔子之學,述伏羲、神農、堯、舜、文王、周公者也。(《孟子正義》卷一○《滕文公上·一章》)

 

蓋言性惡者,亂世之治,不得不因人欲而治之,故其法檢制壓伏為多,荀子之說是也;言性善者,平世之法,令人人皆有平等自立,故其法進化向上為多,孟子之說是也。各有所為,而孟子之說遠矣,待人厚矣,至平世之道也。(《孟子微》卷一《總論》)

良史是有才、有學、有識之謂。一方面,“性善”的反面只是“性惡”,而“善惡混”“無善惡”的正宗都是“性惡”,這樣的認知足見良史之才;另一方面,“性善”是欲人之盡性而樂于善,“性惡”是欲人之化性而勉于善,說辭雖然有所差異,教人以善則是一樣,這樣的認知足見良史之學;再一方面,“性善”“性惡”各有其價值訴求,但“性善”的立意更遠,待人更厚,屬于平世之道,這樣的認知足見良史之識。唯有既不刻意尊孟, 更不故意貶荀,人們才能正確對待“性善”“性惡”之辨,真正理清“孟子第一義”的流變問題。

 

八、結語:作為范式的《孟子》單章研究

 

孟子研究包括三種范式:新中國成立以來,所謂孟子研究一般就是孟子思想研究;20世紀90年代以來,逐漸興起孟學史研究;最近幾年來,筆者提出《孟子》單章研究的理念,并成功申報了致力于《孟子》單章研究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從定義看,《孟子》單章研究是源于孟子思想研究的孟學史研究新范式。但是,它以孟子思想研究為精神源泉,以孟學史研究為表現形式,這同樣不可忽視。

《孟子》有260章,其中既有考釋價值顯著的大章,又有考釋價值微弱的小章。孟子思想研究、孟學史研究大多重視大章,相對忽略小章。作為范式的《孟子》單章研究,旨在覆蓋《孟子》全部260個單章,匯集并整合各個單章在《孟子》中以及孟學史上凸顯的核心問題與主要成果,并且逐一對其進行深度解讀與綜合評價。如果《孟子》全部260個單章都能得到深度解讀與綜合評價,那么,《孟子》單章研究必將成為孟子研究新的學術增長點。

本文是對《孟子》5·1所做的單章研究?!睹献印?·1是考釋價值顯著的大章,其單章研究的難度可想而知。為此,筆者首先以時代為經,整理了4.6萬字的資料編年;接著以問題為緯,歸納了3萬字的資料類編;最后以“問題是時代的聲音”為宗旨,撰寫了1.7萬字的學術札記。資料編年、資料類編、學術札記環環相扣而又循序漸進,目的在于重返“孟子第一義”的致思場域。

“孟子第一義”和“第二節功夫”是朱熹對《孟子》5·1所做的精辟詮釋。但是,這一章在《孟子》中以及孟學史上所凸顯的許多核心問題與主要成果,有進一步進行深度解讀與綜合評價的必要。本文的研究表明:唯有在《孟子》單章研究的新范式之下,有些鮮為人知的文史考證問題方能引起深切的關注,譬如“迂道”“便道”之爭、顏淵與公明儀之言的歸屬、“今滕”一段、“《書》曰”一段;有些眾所周知的哲學詮釋問題方能得到更深的理解,譬如“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一語、“夫道一而已矣”一句、三子之言以及“孟子第一義”的地位與源流。既用力于文史考證,又用心于哲學詮釋,就能重返“孟子第一義”的致思場域,促使《孟子》5·1的單章研究在當代孟子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

 

作者簡介:

楊海文:1968年生,湖南長沙人,哲學博士,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泰山學者特聘專家(2018—2022),中國孟子學會副會長,濟寧市里仁書院院長。主要從事中國哲學研究,側重孟子思想研究、孟學史研究、《孟子》單章研究。著有《心靈之邀——中國古典哲學漫筆》(2000)、《化蛹成蝶——中國哲學史方法論斷想》(2014)、《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孟子的世界》(2017)、《文以載道:孟子文化精神研究》(2022)、《四書選講》(2022)、《盈科后進——中國孟學史叢論》(即出)等。近期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新編孟子正義”、重點項目“漢唐孟子思想解釋史研究”,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國學單列課題重大課題“《孟子》深度解讀及其思想研究”。

石明:中山大學哲學系博士

 

來源: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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