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下午,由尼山世界儒學中心(中國孔子基金會秘書處)、山東老年大學主辦,孟子研究院、中共濟寧市委老干部局、濟寧市文化傳承發展中心、濟寧老年大學承辦的“居仁與隆禮——孟荀思想解讀”第十四講在山東老年大學進行錄制,特邀北京師范大學哲學學院教授王楷作了《居仁由義與處仁以義:孟荀的仁義觀》主題講座。
仁義之際仁義是儒家思想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倫理價值。在儒家這里,仁和義,就如同陰和陽,既有彼此相須相成的一面,又有彼此相互對待的一面。在現實的倫理生活中,仁和義之間的對待關系,大致相當于情和理之間的對待關系。鑒于仁義在儒家思想中的歧義性,本次講座自覺地選擇了一個特定的理論視角,視圖透過審視仁義關系在孟荀之間的演進,借以探討早期儒家對道德價值根源性問題的理解和建構。
仁內義外周代禮樂文化在孔子這里發生了重要而深刻的提升,禮樂不能僅僅停留在外在的形式,更要以行動者內在的真情實感作為心理基礎。判斷一個人教養的高下、優劣,較之外在的行為表現,內在的心志更為重要。這已經觸及到了規范性價值的內外之分,但與規范性根源意義上仁內說還不盡相同,后者探討的是道德在終極上是否具有內在的主體根據問題。就此而言,一個典型的內化論者也同樣會認為,一個人發自內心而真情實感地關心他人,要比作秀表演式地關心他人,在道德上更為高尚。然而,這并妨礙他會堅定地認為,人性原本并無道德可言,道德只是人們在共同體生活中的人為建構,通過教化而進入人的內心,成為個體的德性。在倫理學上,這顯然是一種建構主義意義上的義外說。無論是從傳世文獻來看,還是從出土文獻來看,應該說,孔子之后,孟子之前,孔門七十子及其后學時代對于規范性根源問題的理解大抵如此。而孟子對此則非常不滿,以為如此一來,將會消解道德的普遍性的主體根據,是以轉而直言“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
居仁由義孟子反對仁內義外說,主張仁義內在,是要為道德建立普遍的人性基礎。這樣,就道德與存在的關系而言,道德不再是外在于人的異己性的物件,不是對人類本性的否定和扭曲,而恰恰是行動者自我的存在實現。孟子批評告子的義外說,認為倫理領域的價值判斷在性質上根本不同于純粹認識論意義上的事實判斷,脫離價值主體自身的性質而談論倫理意義上的價值判斷毫無意義。在這一點上,孟子不僅是正確的,而且是深刻的。就此而言,義果在內而不在外。用現代倫理學的語言來說,所謂義內,就是說,不同于其它任何動物,人是作為道德動物而存在的,具有獨特的價值感受性,這是一切價值活動的主觀根據。孟子在此基礎之上,以“感而自然”論道德,提出“居仁由義”,以為經驗層的道德原則不過是內在善端的外化而已,“居仁”,自然就能“由義”。在這一點上,恐怕就見仁見智了。先天的價值感受性并不能直接外化為道德原則,道德觀念須成之于社會建構。而所謂的社會建構,并不是僅僅“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即可大功告成。任何共同體的道德原則,又都具有經驗性、公共性、歷史性的品格,都無法脫離特定的共同體傳統、文化和公共生活,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理性反思。就此而言,個體社會化意義上的義外觀念自有其理論價值。這一點,與價值感受性意義上的義內觀念并不矛盾,而恰恰構成了內外一體。
處仁以義荀子肯定了人先天的價值感受性,但并不因此而將先天的價值感受性直接等同于德性,而是強調德性的生成性,特別是社會建構在德性生成中的意義。在道德心理學的意義上,荀子既將先天的價值感受性作為道德所以可能的主體根據,又要求對此一先天稟賦加以理性反思的必要性,是以提出“處仁以義”。作為早期儒家探討規范性根源的“合題”,荀子在一種深刻的意義上賦予了“仁內義外”觀念新的理論生命力。并且,這一生命力不止是儒學史意義上的,對于儒家道德形上學的當代重構也意味著深刻的理論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