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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明:孟荀兼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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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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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兩軍對戰的視域中,荀子被捧到九天之上,讓他坐上“唯物主義”的寶座;孟子則被貶到九天之下,冠以“唯心主義”的惡賜。荀、孟被組成“對子”,讓其永遠處于尖銳的對立狀態,非得拼個你死我活。在講究“兩個結合”的新語境中,這種孟荀對立論該退場了,筆者主張代之以孟荀兼容說。無論孟子還是荀子,他們其實都是先秦儒家營壘中的大師,都對儒家思想發展做出過杰出貢獻。孟子接著孔子的仁學講,把孔子的初步想法變為系統的理論,著重闡發內圣學;荀子則接著孔子的禮學講,在孟子內圣學的基礎上闡發外王學,把孟子的理論變成一種可行的做法,終于找到一條把儒學落到實處的路徑。
    孔子的人道學有兩個基本點,其中“禮”是對前人的繼承,而“仁”是他自己的創造??上Ю咸煳?ldquo;假以時日”,使他來不及把“仁”和“禮”都講透徹,這就為后儒留下了發揮的空間。孟子把仁學講到位,使之從儒家的倫理規范進一步升華為哲學理論,這就是“性善論”。其實,在孔子那里已有“性善論”的萌芽??鬃诱f:“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從“性近”到“性善”,其實只有一字之差。而孟子終于把這個萌芽變成大樹,找到了“仁”的前提。“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孟子·滕文公上》)究竟該怎樣理解孟子所說的“善”呢?有人把“善”解釋成“美”或“好”,這固然不能算錯,但這只是同義反復而已,等于什么都沒說。
    筆者認為,孟子所說的“善”就是合群體性或合社會性:凡是維護群體利益的行為,皆屬于善;凡是違背群體利益的行為,皆屬于惡。在“利群”這一點上,孟子同孔子大體一致,但孟子講出了人為什么必須恪守仁的道理,而孔子沒有做到這一點。孟子堅信,人有善的本質,且人天生具有向善的能力,正如水往下流一樣,他將之稱為“良能”。而人又天生具有道德意識,這就是孟子所說的“良知”。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盡心上》)“善”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最本質規定,而“良能”“良知”則是第二個環節,“四端”是第三個環節,儒家道德規范是第四個環節。孟子的最終結論是:“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如果說儒家的倫理體系好比一棵大樹,那么性善就是樹干。倘若沒有這個樹干,其他一概無從談起。
    古代先哲沒有能力解決人何以為善這道難題,大多數民族都到人性之外尋找答案,走外在超越的路。例如:基督教主張原罪說,否定人生價值,到上帝那里尋找善的根源;佛教則秉持“人生是苦”說,也否定人生價值,到彼岸尋找善的根源。而孟子肯定人性善,肯定人生價值,只在人性之中尋找答案,開辟出一條內在超越的路。孟子有時把人性善歸結為天性善,他說:“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告子上》)“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但孟子其實只是把天視為人性善的擔保者,并不承認天是人類命運的主宰者??梢哉f,孟氏儒學始終保持著哲學的微笑。
    孟子所說的人性善,其實是一種理想主義預設,其本意是人應該善。孟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就是至善的圣人。至于凡人,其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既有君子,也有小人:不能一概而論。“性善論”只適用于君子,不適用于小人。但孟子辯稱,即便凡人有惡的一面,也不能推翻“性善論”,比如:牛山原本郁郁蔥蔥,可是現在竟變得光禿禿的,難道這符合山的本性嗎?濫砍盜伐、牛羊啃噬才是病根所在,與山的本性毫無關系。同樣道理,小人流于惡,乃欲望泛濫所致,與性善毫無關系。性善僅是圣人“應該如此”的價值判斷,同凡人事實上是善抑或惡,毫不相關。(參見《孟子·告子上》)孟子深化了儒家的仁學,卻忽視了儒家的禮學。他把側重點主要放在仁學上,很少論及禮學。孟學有濃重的理想主義色彩,卻缺少操作性。孟子率領車隊游走于各諸侯之間,到處“兜售”仁學理論,卻遇不到“買家”。孟子夸張地說,只要掌握了仁義,民眾憑借手中的木棒就可以擊退敵人的堅甲利兵。孟子只鼓勵人們主動向善,卻忽視了如何使人被動不為惡的問題。諸侯們雖然對孟子表示敬重,覺得他說的有些道理,卻不打算采納他的學說,也不準備起用他。孟子終生只混個“客卿”的位分,也就是個空名,從未獲得正式的官位。司馬遷對孟子的評價是“迂遠而闊于事情”(《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意思是:雖然孟子說得很漂亮,但其思想主張難以實行。
    荀子正是抓住孟子談禮學不夠充分這一點,才把孟學從系統理論變成實際做法。荀子不再像孟子那樣沉湎于理想主義,而是試圖從現實主義的角度考察人性。從現實主義的角度看,籠統地說人性善,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因為現實中的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針對惡的一面,必須設置禮義對其加以防范,使人被動地不為惡。荀子同孟子一樣,也承認人是一種群體性的社會存在。論力氣,人顯然沒有牛大,卻能馴服牛;論速度,人沒有馬跑得快,卻能駕馭馬。這是什么緣故呢?奧秘就在于人可以憑借群體的力量征服牛、馬。而人為什么能結成群體?這就在于人懂得禮義。有了禮義制度,就可以“名分使群”,就可以分工協作。人和其他動物不同,乃是文化存在物。既然人是文化存在物,就必須設置相應的禮義制度。荀子同意孟子的說法,認為人結成群體必須以“善”為前提。一群骨子里“性惡”的人,怎么可能抱成一團呢?從荀子“人能群”的論斷中,我們不難發現,荀子是有條件地認同“性善論”,并不是孟子的反對者。
荀子沒有推翻孟學,而是推進了孟學,把孟子沒有講透的道理講透了。荀子指出,凡人免不了有惡的取向,如果放任開來,后果不堪設想,例如:凡人見到好吃的東西,會搶著吃;見到重體力活,會繞開走。這就是荀子所說的“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荀子·榮辱》)和“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荀子·性惡》)。但正是因為設置了禮義制度,才沒有這些情況發生,由此可見: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荀子·性惡》)荀子和孟子一樣,都以是否維護“合群體”為善的尺度。惡和善相對而言,惡必須以善為前提,善卻不必以惡為前提。荀子的善惡觀,肯定制定禮義規則的圣人是至善的,主張克治惡的取向,使群體利益得到維護。在教條主義者擅權的時代,不知何人發明了“性惡論”一詞,硬扣在荀子頭上,使其思想面貌被嚴重歪曲。筆者在《荀子是性惡論者嗎?》[《走進孔子(中英文)》 2022年第4期]一文中,駁斥了這種“左”的論調。孟子強調圣人至善,但他并不否認凡人中的君子、小人之別,孟子同荀子并沒有原則分歧。只不過孟子出于理想主義,荀子出于現實主義,二者并非勢不兩立。他們的共同立場都是維護社會群體,殊途而同歸。筆者認為,孟荀之間不是對立關系,而是兼容關系。孟子出于“性善論”,只有“軟”的一手,顯然難以操作實行。荀子出于“人性有惡論”,卻有“軟”“硬”兩手,主張“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荀子·大略》),荀子的政治設計比孟子更有可行性。
    出于政治儒學的考量,漢代經學家根據時代需要,把孟、荀綜合起來,創立了“性三品”說。董仲舒認為,不能籠統地說人性善或人性惡,要因人而論。有的人屬于“圣人之性”,可以自覺踐行善,自然無需治理。從董仲舒對圣人之性的預設中,我們可以看出孟子“性善論”對他的影響。而有的人屬于“斗筲之性”,業已定型,深陷于惡,不能自拔,也無需改造,直接消滅就行了。從這種預設中,我們可以看到荀子“人性有惡論”對董仲舒的影響。當然,大多數人屬于“中民之性”,經過教化可以向善,缺少教化也可能流于惡,這些人才是被統治的對象。針對“中民之性”,執政者必須采取教化與懲罰并重的兩手政策。由此,經學家的政治哲學變成了為執政者所推崇的官方哲學。劉氏王朝也因之延續數百年,避免了二世而亡的歷史覆轍。
    出于人生哲學的考量,宋代理學家把孟、荀對立起來。為了回應佛教的彼岸說,他們必須搭建儒家“極好至善”的精神世界。因此,他們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孟子的“性善論”,并排斥荀子的“人性有惡論”。宋代理學家極力抬高孟子,將其書列為“四書”之一;將其人尊稱為“亞圣”,僅次于孔子。然而,他們對荀子大加貶抑,將其趕出從祀的孔廟,并抹去其“七十三賢”的頭銜。在朱熹眼中,荀子“全是申韓”,“大本已失”,“不須理會荀卿,且理會孟子性善”。(參見《朱子語類》卷一三七《戰國漢唐諸子》)鑒古知今,我們不能重蹈宋代理學家的覆轍,必須重新審視孟、荀之間的兼容關系。
原載:《走進孔子(中英文)》2024年第3期
作者:宋志明,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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