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孟子開創了“良知”學說,但沒有詳細展開。王陽明將“良知”與“本心”“四端”“天理”統一起來,并從“本體之知”“未發之知”“致良知”等層面對“良知”作了進一步闡發。黃宗羲對陽明點出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給予了極高的評價,強調正是由于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的提出才使得孟子以后的儒家學脈得以續接起來,為了糾正陽明的多數弟子總在念頭起滅上用工的失誤,他強調未發之知是良知的根本義,并從本體和工夫次第的角度對“致良知”的基本含義作了較為深刻的闡發,從而使得這一理論得以完備起來。
關鍵詞:孟子 王陽明 黃宗羲 良知
孟子最早提出了“良知”學說,但并沒有詳細展開。陸象山以孟子的承接者自居,并稱自己的學說是“因讀孟子而自得之”①,但他著重闡發的是孟子的“本心”。到了王陽明,才對“良知”大加闡發,并以此為中心建立學問宗旨。陽明去世后,他的弟子也紛紛發揮良知宗旨,雖然極大地拓展了其理論空間,但也產生了虛玄放任等流弊。面對這種狀況,黃宗羲作為陽明學的總結者和傳承者又對“良知”進行了疏解和辯護,以消除陽明弟子的誤解和其他儒學派別的非議。以下筆者從本體之知、未發之知、致良知三個方面對王陽明、黃宗羲對孟子“良知”的發展進行探討,揭示“良知”學說從孟子到陽明、再到黃宗羲的變化軌跡。
一、以本體之知闡釋良知
孟子最早對“良知”進行了闡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②他所說的“良知”指的是人生而具有的道德意識,實際上就是“四端”“本心”,但并沒有直接挑明。到了陽明,則明確地將“良知”與“本心”“四端”統一起來,把良知視為人人具有的成賢作圣的內在根據,他在此方面有過許多論述:
良知者,心之本體,即前所謂恒照者也。心之本體無起無不起,雖妄念之發,而良知未嘗不在,但人不知存,則有時而或放耳;雖昏塞之極,而良知未嘗不明,但人不知察,則有時而或蔽耳。雖有時而或放,其體實未嘗不在也,存之而已耳;雖有時而或蔽,其體實未嘗不明也,察之而已耳。③
良知即是未發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人人之所同具者也。④
先生曰:“人胸中各有個圣人,只自信不及,都自埋倒了。”……又論:“良知在人,隨你如何不能泯滅,雖盜賊亦知不當為盜,喚他做賊,他還忸怩。”于中曰:“只是物欲遮蔽,良心在內,自不會失,如云自蔽日,日何嘗失了?”⑤
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無間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⑥
個個人心有仲尼,自將聞見苦遮迷。而今指與真頭面,只是良知更莫疑。⑦
不僅如此,他還把“天理”引入到了“良知”當中,將“天理”與“良知”統一起來:
天理在人心,亙古亙今,無有終始。天理即是良知。⑧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⑨
天理體現在人的內心中就是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在人的內心中的顯現,如果人的思慮是從良知而發出的話,那么它就是天理的表現。以上陽明著重從“本體之知”的層面對“良知”進行了闡發,“良知”作為“本體之知”是指人的心中生而具有的道德意識,良知是天理在人的內心中的顯現,是每個人成賢作圣的根據,它雖然會被遮蔽,但不會泯滅。黃宗羲對于“良知”作為“本體之知”的含義有著清楚的認識,他說:
既云“至善是心之本體”,又云“知是心之本體”,蓋知只是知善知惡,知善知惡正是心之至善處。既謂之良知,決然私意障礙不得,常人亦與圣人同。⑩
他總結陽明的“至善是心之本體?、“知是心之本體”?等經典陳述,得出了良知是每個人心中至善的本體的結論,無論圣人還是常人其良知都是相同的,都是私欲無法遮蔽的。他對陽明點出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給予了極高的評價:“自姚江指點出‘良知人人現在,一返觀而自得’,便人人有個作圣之路。故無姚江,則古來之學脈絕矣。”?他認為,陽明點出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重新開啟了“向內求理”路徑,使人人都有了成賢作圣的途徑,使儒家一度中斷了的學脈也得以重新續接起來。他在這里從道統論的高度突出了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的重要意義,強調正是由于作為“本體之知”的“良知”的提出才使得孟子以后的儒家學脈得以續接起來。
對于其他儒學派別對良知的非議,黃宗羲也從“本體之知”的層面為陽明進行了辯護。河東學派的呂柟(字仲木,號涇野,明憲宗成化十五年己亥—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壬寅,1479—1542)對陽明的“良知”的普遍適用性提出了質疑:
詔問:“講良知者何如?”先生曰:“圣人教人,每因人變化。如顏淵問‘仁’,夫子告以‘克已復禮’,仲弓則告以‘敬’‘恕’,樊遲則告以‘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蓋隨人之資質學力所到而進之,未嘗規規于一方也。世之儒者誨人,往往不論其資稟造詣,刻數字以必人之從,不亦偏乎??
呂柟在回答弟子章詔關于良知的問詢時對陽明提出了批評,他認為孔子教弟子“仁”的時候總是根據不同的資質、造詣進行不同的指點,而陽明只是讓弟子遵從“良知”二字過于片面。針對呂柟的批評,黃宗羲為陽明進行了辯護:
先生議良知,以為“圣人教人每因人變化,未嘗規規于一方也。今不論其資稟造詣,刻數字以必人之從,不亦偏乎?”夫因人變化者,言從入之工夫也。良知是言本體,本體無人不同,豈得而變化耶?非惟不知陽明,并不知圣人矣!?
他認為,孔子根據弟子不同的資質、造詣從不同的方面指點“仁”是就入手工夫而言的,而陽明的“良知”是就本體而言的,每個人的本體都是相同的,不存在根據差別分別進行指點的問題,呂柟不但誤解了陽明,而且還誤解了孔子。他在這里將本體和工夫加以區分,強調良知作為“本體之知”的普遍適用性,從本體的層面為陽明的“良知”進行了有力的辯護。霍韜(字渭先,號兀崖、渭崖,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丁未—明世宗嘉靖十九年庚子,1487—1540)批評陽明的“良知”混淆了“圣人之知”與“下愚之知”,他說:
圣人位育皆心性事,謂良知非與圣,非也。然而有圣人之知,有下愚之知,率下愚之知認欲為理、認利為義,曰吾良知、吾致吾良知,是圣跖混。
陽明之學,一言蔽之曰“致良知”,析曰“格物”,曰“知行合一”,均之“致良知”也。然有圣哲之知焉,有下愚之知焉。圣哲之知致焉,位育參贊良知也;下愚之知致焉,飲食男女亦良知也。?
他對圣人與愚人的認知加以了區分,認為圣人的認知才稱得上良知,愚人的認知只限于欲望和利益的滿足,難以稱得上良知,陽明籠統地提“良知”或“致良知”,是將圣人與愚人混為一談。對于霍韜的批評,黃宗羲還是從“本體之知”的立場為陽明進行了辯護:
先生薦文成,謂“臣不如也”,而于文成之學不能契,大意以知有圣人之知,有下愚之知,圣人之知則可致,下愚之知則無所不至矣。夫文成之所謂良知,即人人所同賦之性也,性之靈處即是知,知之不息處即是性,非因下愚而獨無也,致者致此也。先生之所謂知,乃習染聞見之知也,惡得良?故圣人與下愚相去倍蓰無算,如何致之哉?此真千里之謬矣。?
陽明所說的“良知”指的是人人生而共同稟受的天性,“性”的認識能力就是“知”,“知”的不停息的本源就是“性”,無論圣人還是愚人都具有這樣本體意義上的良知,而霍韜所說的“知”只是人們后天在外部環境的影響與感應下而形成的各種認識,根本稱不上良知,圣人與愚人在此方面當然相去甚遠,霍韜以此種具有差別性的“后天之知”來批評陽明具有普遍性的“本體之知”,無疑是一種很大的誤解。薛蕙(字君采,號西原,明孝宗弘治二年己酉—明世宗嘉靖二十年辛丑,1489—1541)批評陽明的“致良知”只在事物上用功,未曾推究良知的“本體”,他說:“陽明言‘致良知’,大抵是就事物上說,如此只是‘致良知’之用,卻不曾先推窮良知本體是如何,豈非得末而遺本?大本茍未理會得,末亦安得不差?”?針對薛蕙的批評,黃宗羲強調良知是“一無所知之本體”,以此來為陽明的“致良知”宗旨辯護:
先生又曰:“陽明言‘致良知’,大抵是就事物上說,乃得末而遺本。”夫良知者,孟子之言也。孟子曰所以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乎?夫不慮者,一無所知之本體也。不慮而知,可專以為事物而非體乎??
陽明的“良知”來源于孟子的“不慮而知”,“不慮而知”就是不包含任何具體認知的“本體之知”,不可將“致良知”理解為專門在事物上用功而放棄了對“本體”的認識。
參考文獻:(滑動可瀏覽完整版)
①陸九淵:《陸九淵集》卷三十五《語錄下》,中華書局1980版,第471頁。
②《孟子注疏》卷一三上《盡心上》,《十三經注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765頁。
③王守仁:《傳習錄中·答陸原靜書》,《王陽明全集》第1冊,紅旗出版社1996版,第64頁。
④同上注,第65頁。
⑤《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第1冊,第97—98頁。
⑥《傳習錄中·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第1冊,第81頁。
⑦《詠良知四首示諸生》,《王陽明全集》第2冊,第711頁。
⑧《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第1冊,第114頁。
⑨《傳習錄中·答歐陽崇一》,《王陽明全集》第1冊,第74頁。
⑩《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案·文成王陽明先生守仁》,《黃宗羲全集》第七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版,第223頁。
?《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第1冊,第4頁。
?同上注,第8頁。
?《明儒學案》卷十《姚江學案》,《黃宗羲全集》第七冊,第197頁。
?《明儒學案》卷二《河東學案二·文簡呂涇野先生柟》,《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以下稱《四庫》)本,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版;另見呂柟:《涇野子內篇》卷十《鷲峰東所語》,《四庫》本。
?《明儒學案》卷二《河東學案二·文簡呂涇野先生柟》,《四庫》本。
?《明儒學案》卷五十三,《諸儒學案下一·文敏霍渭崖先生韜》,《四庫》本。
?同上注。
?《明儒學案》卷五十三《諸儒學案下·考功薛西原先生先生蕙》,《四庫》本。
?同上注。
原載:《孟子研究》(第一輯)
作者簡介: 孫寶山,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學院